5年2013年,教育部頒布的《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》中規(guī)定:“中小學教師資格實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冊。
教師資格證本身是永久有效的。從事教育行業(yè)且有編制的情況下,需要每年審核一次,每5年一次注冊。連續(xù)兩年審核不合格,將被撤銷教師資格。教師資格證考取的過程中,教師資格證筆試成績有效期是2年,教師資格證筆試面試均合格后,取得的合格證明有效期是3年,3年之內(nèi)進行教師資格證認定即可。
教師資格證實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冊。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是對教師入職后從教資格的定期核查,定期注冊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冊的人員,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。
申請首次注冊的,應(yīng)當具備下列條件:
(一)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(yīng)的教師資格。
(二)聘用為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。
(三)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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